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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全市经济普查对象:
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,全市即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。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,时期指标填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。普查工作人员将于2024年1月至4月进行普查登记。
这次普查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是对全国经济发展状况的“全面透视”,承担着全面盘点经济“家底”和国情国力的重大使命。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第二、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、布局和效益,摸清各类法人单位、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。做好经济普查,有利于各级政府更好制定政策、发展经济、服务民生,有利于各类单位和商户正确掌握行业发展状况、判断行业发展趋势,有利于每个人在就业、消费、投资等方面做出正确选择,对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和各类生产经营者更好发展,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经济普查需要每一位普查对象的理解、支持和参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规定,每位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普查工作,及时提供有关资料。普查登记期间,普查人员将佩戴证件入户登记,请广大经济普查对象准备好相关证照、资料,如实、按时填报普查表。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依法对普查数据严格保密,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,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。
把脉经济摸家底,普查成果共受益。让我们携手同心、共同努力,圆满完成商丘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商丘实践、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绚丽篇章作出积极贡献!
衷心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!
商丘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
2023年1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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